何龙:“人咬人”是不是新闻?

2013年12月12日15:00  金羊网-羊城晚报

  “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这是新闻专业学生耳熟能详的新闻价值观之一。但这一新闻价值判断忽略了第三种状况——人咬人。那么,人咬人是不是新闻?答案基本上是肯定的。这不,昨天就有这种新闻。

  据《新闻晚报》报道,这两天,“郑州一药监局官员咬伤律师”的微博引发网友关注。律师王磊称,他去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查资料,被一官员咬伤。而该官员表示,正收集证据准备起诉王磊“侵犯名誉权”。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据王磊的陈述,他受托去高新分局查询一餐饮经营单位的相关信息,该分局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司海军要求他复印一些无需提供的证件,于是两人发生口角。司海军叫来了保安,并让他滚蛋。拉扯之中,司海军在他的右手背上咬了一口。

  而高新分局办公室王主任则称,据他了解,王磊提供的证件不充足,和工作人员发生了口角,先动手打了司所长一下。但王主任和司海军都没有正面回应“咬人”问题。

  王磊事后去医院包扎,并注射了破伤风抗毒素针及狂犬疫苗,声称不知道“咬人者”是否携带狂犬病毒。司海军要起诉王磊“侵犯名誉权”,大概就是因为他认为“狂犬疫苗”与“狂犬病毒”是对他的影射。

  假如“咬人”之说属实,那么需不需要注射狂犬疫苗?细心的记者果真采访了郑州市疾控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说,一般情况下并不需要,除非咬人者携带狂犬病毒。

  “狗”在中国人的观念里并非好意头,人一旦与狗扯上了关系,往往就是骂人了。但在西方,狗却是宠物,受到人们的大力保护。因此,西方人看到中国人吃狗肉,会觉得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如今西风东渐,中国人也开始养狗宠狗了,一些狗的待遇甚至超过了人。于是在这一新闻的后面有网友跟帖说:“支持起诉该律师,为狗讨回名誉权!”

  好在网友多用匿名,否则这样的跟帖很容易引起法律诉讼。不过话说回来,狗的忠诚是众所周知的,它们确实担得起人的尊重,篡改一句网络名言,那就是:“狗永远是狗,而人有时却不是人。”

  “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只是对新闻价值的便利表述,实际上并不能一概而论。如果狗咬的是著名人物,仍然是一个新闻。而人咬人也未必都是新闻,比如小孩咬了普通人就不是新闻;但如果真有官员咬律师的事,则绝对是新闻了。

  牙齿与利爪是一般动物的武器,咬与抓的搏斗多发生于丛林之中。人类是高级动物,人们的格斗已经有各种各样的武器。当手中没有武器时,一般也是用拳脚相向。我们现在如果见到人类重启丛林模式,还用牙齿来解决争端,就无法不联想到“返祖现象”了。显然,“返祖现象”是个大新闻了。

  不管“咬”的动作有没有出现,官员与律师打架却是个不争的事实。一边是为人表率的领导,一边是讲理讲法的律师,他们为了一次资料查询而大打出手,这已经是个闹剧;而这出闹剧还要插进“咬人”与打狂犬疫苗的情节,这就更加令人匪夷所思了。

  这次“格斗”发生在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一个分局里,所长司海军是“主场作战”。无论如何,让管理局变成搏击场,作为所长的“司仪”恐怕难辞其咎。

  (作者是本报首席评论员)

(原标题:“人咬人”是不是新闻?)

(编辑:SN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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