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文洋:执法怎么能“一批”“一批”的

2014年01月24日15:19  北京晚报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近日在一次会议上披露,对在售、在建的小产权房将持零容忍的态度,逐步清理既有小产权房。同时,他透露国土资源部将针对小产权房治理出台相关办法,采取“三个一批”:坚决拆除一批;坚决查处一批;对地方政府责任人问责一批。

  中国的法制与法治有时非常不清晰,因此,执法就有了“一批”、“一批”、“又一批”的运动式执法。小产权房治理就是最典型的例证。

  这次治理小产权房有“三个一批”。据李局长解释:拆一批,拆什么?那些占据河道、耕地的小产权房必须拆除,位于泥石流、滑坡等危险地方的也应该赶紧拆除。查处一批则是要查处一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的典型案例。问责一批,是对地方政府支持、默许甚至纵容的小产权房的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应当说,看了报道以后,大部分小产权房主心里有了底:要拆的那一批是占据河道、耕地的,以及位于泥石流、滑坡等危险地方的。倘若自己买的小产权房不在其中,那就踏踏实实地住下去吧。

  “查处一批”里面就学问大了。首先,“一批”是多少?三五个是“一批”,三五十个也是“一批”,“三五百个”也可以是一批。按照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的能力,我估计也就是查处三五十个典型,再多就不敢高估了。全国各地有多少小产权房?有数吗?大概是“天上的星星——数不清”。北京市有多少小产权房,到今天也未见正式公布过统计数字。究竟是统计不清呢,还是各地根本就不想统计清楚,天晓得!反正是主管部门“心中无数”,也就只能含糊其词地“查处一批”。

  中国人向来崇尚“和尚打伞——无法(发)无天”,尤其明白“法不责众”。因此,不怕干违法的事情,只怕干了违法的事情被当成典型抓住。谁赶上抓典型谁倒霉。被抓了违法典型的人也从不会真心悔罪,只是怪自己运气不佳而已。下次再干违法的事争取不被抓典型,并不从此洗心革面。前不久,一位从南方某地来京的官员告诉我,他们那里的娱乐场所乌烟瘴气,经常被上面来人查封。于是,大家采取“轮流坐庄”的办法,每次上面来人就查封一两家,也算给上面“查处一批”的交代。关上两个月再重张艳帜。下次再查封轮到另外两家。大家心照不宣,形成默契,上下皆大欢喜。小产权房查了这么多年,越查越多,是否也玩了这么一套“潜规则”游戏,相信当局心里明白。

  为了不当典型,不被问责,大概没有一个小产权房开发商和地方官员甘心“坐以待毙”,他们要使用各种“公关”手段逃过这一关是必然的。接下来,就要看执法者是否能够做到“拒腐蚀,永不沾”,考验执法者的时候到了。老百姓虽然不知道“查处一批”、“问责一批”的标准是什么,更不会知道那些每次都能逃过“查处”、“问责”的人有何等广大神通,但等到谜底揭开的那天,还是可以反着看出一些端倪,或是“麒麟皮下的马脚”。公众心中要问:为什么永远只是“查处一批”、“问责一批”,为什么不能苍蝇、老虎一起打,有一个算一个?

(原标题:执法怎么能“一批”“一批”的)

(编辑:SN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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