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鹏:帮民企放心投资基础设施

2014年05月05日07:25  环球时报 收藏本文

  易 鹏

  日前,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基础设施等领域推出一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项目。这无疑是一件好事。不过,让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能够实现盈利,才有可持续性,这一点需要考虑到。

  国务院会议明确提出为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让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进入一些具有自然垄断性质、过去以政府资金和国企投资为主导的领域。国务院此时出台这个决定具有积极的正能量,一方面面对中国经济增速下行趋势,通过让更多社会资本进入上述领域中,有利于稳增长;民间资本对于投资回报率更精细化,投资效率会提高,能够确保投资的质量。另一方面,此举能够帮助规模庞大的民间资本找到出口,让民间资本不更多地进入虚拟经济进行投资炒作,而是进入实体经济。这样不仅有利于国家富强和民间资本的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

  但我们清醒地意识到,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带有明显的“在商言商”的逐利性。要想让社会资本进入带有自然垄断性质、过去以政府资金和国企投资为主导的领域必须要考虑两个问题。一个问题就是民间资本能否赚钱。也就是社会资本在“在商言商”的情况下能否实现足够的回报。第二个问题就是必须要考虑社会资本进入之后对其利益的保护,换言之就是政府要有更好的契约精神,能够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氛围。

  事实上,“不赚钱”的案例屡见不鲜,例如浙江金温铁路,是新中国第一条股份制铁路,由著名学者南怀瑾出资与当地政府和铁道部共同修建。但因路网使用权和通路权矛盾不断,车次安排、运行等很难与国有铁路融合,经营一度陷于困境。最终投资方退出,金温铁路收归国有。还有武汉公共自行车项目,武汉市曾采取“政府主导扶持,企业投资运营”的模式,3亿元投入、上千个站点、10万辆自行车、100万人办卡……然而由于管理维护成本高、后期管理脱节、企业单纯追求经济利益、部分市民不够爱惜,该项目后来陷入“车辆少、租车难”,部分站点瘫痪的地步。

  因此,让社会资本进入从前以国企投资为主的领域,我们要争取把好事办好,未雨绸缪预估到社会资本的顾虑,提高其进入基础设施领域的积极性。为此,我们第一要敢于把一些有投资回报率的好项目拿出来让社会资本进入;第二也要通过简政放权,提高政府的契约意识,让社会资本对中长期投资有稳定预期;第三要加大混合经济所有制力度,让社会资本既可以通过单个投资的方式进入基础设施领域,也可以通过混合所有制的方式,和国企或外资等各种所有制形式共同打造投资平台,从而规避风险,提高积极性;第四,要进一步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包括国企、政府投资在内的各种投资平台上,让社会资本和它们在共同的游戏规则内进行竞争。我相信通过以上几点,多管齐下,可以更好地推动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等投资领域。▲(作者是盘古智库城镇化首席研究员)

(编辑:SN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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