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放射源丢失岂能“锁定”才公开

2014年05月11日02:30  新京报 收藏本文
5月7日发生的事情,为何3天之后才向外发布? 5月7日发生的事情,为何3天之后才向外发布?

  ■ 社论

  放射源丢失,这是涉及公众安全的严重问题。理应第一时间让公众知晓,这样,公众才会有所戒备,积极防范。南京相关部门“闭门查找”的做法,实际上把社会公众都置于风险之中。

  5月9日晚22时46分,微博上有网友发布一张江苏省卫生厅紧急通知的文件截图,文件称,南京某单位丢失一放射源。5月10日,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5月7日,天津宏迪工程检测发展有限公司在南京中石化五建公司院内进行探伤作业期间,丢失用于探伤的放射源铱-192一枚。10日下午18时许,工作人员已发现了放射源,并挖出放入安全箱。

  放射源终于“归位”,被放入安全箱,公众此前悬在半空的心或许可以暂时放下来了。只是,物归原位不过是控制了危险的进一步扩散,而围绕这一事件产生的诸多疑问,还有待进一步澄清。

  一是“丢失”事件的真相究竟为何?有关部门理应在回收放射源之后,对这起事件有一个明确的定性。作为一种极具威胁性的放射性物质,本来应该有着严格的保管、使用流程,为什么会“丢失”?而“丢失”的表述也太含糊,到底是“遗失”还是被“偷窃”?无论哪一种情况,监管失序难辞其咎。稀里糊涂地丢了,又稀里糊涂地找回来了,公众能放心吗?

  资料显示,在过去30年的放射事故中,责任事故占到了80%以上,主要是领导失职、防护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不健全、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规操作或操作失误等。而据现场施工的工人讲述,此前曾经有其他工厂工人把放射源捡回宿舍3天,结果受辐射患上白血病。若这一表述属实,则该公司对放射源的管理漏洞未免也太大了。

  更重要的,当地政府在信息公开披露上也有待改进。放射源铱-192丢失了,不测侵害随时可能发生,为什么不及时告知社会公众,却只是通过内部文件传递信息?5月7日发生的事情,为何3天之后才向外发布?而且还颇有“被动公开”的嫌疑。

  设想一下,若不是5月9日深夜那条披露江苏省卫生厅紧急通知的微博,这一“丢失”事件是不是还要继续捂下去?这一微博“倒逼”出来的信息公开,显然已经错过了最佳的发布时间。若果真有外泄情形,悔之晚矣。

  放射源丢失,这是涉及公众安全的严重问题。理应第一时间让公众知晓,这样,公众才会有所戒备,积极防范。南京相关部门“闭门查找”的做法,实际上把社会公众都置于风险之中。事实上,放射源未被锁定之前,谁都不敢打包票它没有外泄,江苏省卫生厅发的那个文件,也说明了这一点。

  及时、详细、公开放射源铱-192丢失消息,民众并不会恐慌,相反,一味地“捂”、封锁消息,民众一旦知情了,反而会造成更大的恐慌和混乱,类似的例子并不鲜见。

  所以,先别忙着为找回放射源而庆幸,在涉及放射源泄漏这样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上,今后有关各方应该亡羊补牢,明确责任,强化监管,避免一再出现类似的“丢失”事件。另一方面,政府也有责任及时公开信息,提高民众的戒备心理和主动防范意识,最大可能地减少辐射侵害。

(原标题:放射源丢失岂能“锁定”才公开)

(编辑:SN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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