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栋!6月14日清晨6时左右,贵州遵义市红花岗区一居民楼发生“局部垮塌”,具体伤亡人数尚在核实。据媒体统计,5月20日至今,全国已至少发生5起居民楼垮塌事件,造成至少22人死亡。
居民楼垮塌,简单的几个汉字可能无法概括事件所给人内心造成的震撼,甚或说恐慌。5月20日,贵州贵阳垮塌事故,造成16人遇难,最终公布的调查结果称“山体滑坡导致地质灾害”,5月31日、6月12日,葫芦岛两起塌楼事故,初步调查称“液化气罐爆炸”所致,在对涉事居民楼的描述中,当地媒体提及楼房建筑时间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而此次遵义的“局部垮塌”,对楼龄的表述目前还相对含糊,称其为“9层老旧居民楼”。
当地强调或刻意突出建筑物的老旧,用意虽无法做指向性猜测,但当下人们对于建筑物“老旧”的定义,其实已然足够心寒。三四十年的楼龄,在很多人眼中事实上已经是破旧的代名词,如果“破旧”还是一个对建筑物美观属性的一种描述,那么“老旧”则更多指向其目前的建筑质量状况。但5月20日贵阳居民楼垮塌事故,涉事建筑建设年份是2003年左右,刚刚12年。
还住着人、正常使用中的居民楼出现垮塌事故,不仅对身陷其中的居民是一场灾难(且其他人可能永远无法想象和体会事发时的恐慌),对旁观者、对通过新闻报道获知多起类似垮塌事件的公众,都会是一次(一次次)不小的震动。此次居民楼垮塌发生的前五天,遵义市曾发生另一起居民楼垮塌事故,幸得一家事先发现墙体裂缝的居民挨家挨户呼喊预警,才使得此次事故无人伤亡。现实无法假设,但事后或有机会再询问,6月14日垮塌事故的居民,彼时在听闻6月9日事故时的心情——— 有谁会觉得如此恐怖的生存危局,也会落在自己和家人身上?而此时此刻,看到并谈论新一起居民楼垮塌事故的你我,心情又是如何?
有没有一点毛骨悚然?可能难免,但更残酷的现实则是,公众对于建筑物质量隐患的忧虑,尚无清晰可见的路径以纾解。针对接连发生的居民楼垮塌事件,《人民日报》连续刊发评论呼吁有关部门“再给力、再上心一点”,至于究竟力量该往哪里使,则是需要认真讨论并切实付诸行动的事,不能光用“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来做普通的舆情危机应对。首先是对垮塌建筑的事故原因做专业、独立的调查,对自然灾害、建筑物质量、违建等因素做客观界定和分析,不能存有遮蔽的心——— 存在自然灾害或违建,则建筑垮塌的原因就是灾害、违建之间,并不能直接建立联系,还需要更多专业调查。正如一场地震发生,同一个区间的不同建筑,在面对同一灾害的现实反应与受损状况也会存在差异,这其中所不能回避的可能性中,必然无法绕开的另一个因素,则是建筑质量。
居民楼垮塌与建筑质量是否有关,在官方媒体已经披露的信息中,除了对楼龄的强调之外,似乎还无法看到对涉事建筑的质量状况有权威、专业的测评,而这是事故调查与追责所不能或缺的部分。建筑建设过程中的工程监理,后续质量的监控,以及目前已经多次提到的违建问题,违建成为既成事实的状态下,其责任便不仅有违建方,还有政府监管部门——— 任由违建项目进行并交付使用,在垮塌发生之前甚至长时间相安无事,其中是否存在渎职甚至权力寻租的行为?与此同时,基于近一个月来发生的多起居民楼垮塌事故,非常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对居民楼建筑质量状况进行系统的、实事求是的排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后进行及时防范、修缮或者撤离,这是社会公众在惶恐地旁观、自求多福之外,所能付诸行动的积极预防措施之一。
公共安全不能一直这样“击鼓传花”,已经足够被动的社会应对机制,也需要认真想一想,到底该做点什么。或者起码环顾四周,看看各自居住的所在,是否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并扪心自问,是否要一直这么被动地等待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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