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以公共财政为中心”转变
王占阳(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政治学教研室主任)
同“以阶级斗争为纲”相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无疑是一个巨大进步。三十年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莫不源于这一根本转变。但我们决不能到此止步。我们必须更加大胆地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扬弃改革开放以来提出的某些仅具阶段性、时效性、以至策略性价值的理论、内涵和提法,以实现更大的思想解放和更高层次的历史进步。
我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无疑应当继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即使是在发达国家,议会以大部分时间讨论决定财政收支问题,政府以大部分财政资金和精力解决民生问题,也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际是人类普遍应有的社会政治常态。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质上是一个政府职能的问题。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大不相同。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的最大成果就是初步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历史转变,因而中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内涵和实践也亟须实现从政府以发展生产和交换为中心到政府以发展分配和消费为中心的根本转变。这种根本转变的核心内容,实际就是整个政府工作都要转向以发展和实施公共财政为中心。
在市场经济初步形成的条件下,由于发展生产和交换的责任已经主要由市场经济本身来承担,而且还应更多地由市场经济来承担,所以如果政府仍像过去那样以抓生产和交换作为中心工作,那就是越位和错位了。在这时,由于经济已有长足发展,财富已经大量积累,国家财政资金也已相当丰厚,所以通过适度发展公平分配和公平消费以使全体人民得以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不仅已经拥有了相当广大的空间和条件,而且也已成为当前至关重要的经济任务和政治任务;又由于市场经济本身不可能完全解决好公平分配和公平消费的问题,而通过公共财政所能实现的适时适度的公平分配和消费尤已在愈来愈大的程度上成为扩大内需、发展经济的最大关键,所以政府在经济建设中所应承担的主要职责已经实际已经转向了发展和实行公共财政制度。在这时,深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已经成为决定中国未来发展的关键。
而建设和实施公共财政制度又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这主要因为:
第一,现代公共财政制度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具有民生性、公开性、民主性、法治性的财政制度,是集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等等于一体的综合性社会制度,而并不是单纯的经济制度。
第二,财政问题是政治的核心问题,也是民主法治的核心问题。民主法治主要是为解决财政问题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也是主要为解决财政问题而服务的。现代民主政体实际主要是围绕着满足公共需要而做出的制度安排,而这种制度安排与公共财政收支的结合体就是公共财政制度。在这个意义上,现代民主政体的主体实际就是公共财政制度。
第三,社会主义就是普遍幸福主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和保障公民普遍幸福的主要制度就是公共财政制度,所以公共财政制度就是现代社会主义的主要制度。公共财政制度既是现代社会主义的主要经济制度,也是现代社会主义的主要政治制度。没有公共财政制度就没有现代社会主义制度。所以,从坚持和发展现代社会主义制度的角度看,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也应是建设公共财政制度。
第四,市场经济和整个现代文明越发展,就越需要以满足公共需要为宗旨的公共财政制度。经过三十年改革开放,能否建立公共财政制度现在已经成为了决定我国的经济命运、政治命运和社会命运的最大关键,因而也就理应成为我国现阶段政治体制改革的最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