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傅达林
要避免法官流失,必须将法官与行政管理人员区分开来,不仅给予法官体面的收入,更要将独立行使审判权落实到位,让法官真正成为法律世界的国王。
法律借助于法官而降临尘世,一支优秀、稳定而高贵的法官队伍,是现代法治国家最坚实的中流砥柱。然而近年来,不断爆出的法官流失、断层等现象令人忧心。据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高院院长慕平介绍,5年来北京法院系统500多人辞职,且有增加趋势。
法官流失,在中国并非新话题。早在国家确立统一司法考试不久,就有学者提醒,表面上旨在提高法官群体素养的统一考试制度,某种程度上造成了西部一些地区的法官流失,因为好不容易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官,出于生计考虑干脆选择下海做律师,那些具备丰富实战经验的老法官,则因为通不过考试面临转岗。这种法官遴选上的“逆效应”,反映出司法转型的某种困境。无论是西部地区还是繁华京城,法官流失至今未缓解,折射出法官职业群体境遇堪忧。
一种职业的吸引力,既来自优厚的薪水,也来自从业者对意义的认同。对于既无军权又无财权的司法系统而言,吸引力更多体现在职业的尊荣感上。我曾听说中国有代表团访美,人家将上等套房留给团里年轻的法官,而不是身为团长的政府高官。相比之下,中国法官在经济上多陷入比律师等其他职业群体差很远的窘境。更重要的是,因为司法行政化的弊病,法官对自身职业的意义认同有下滑倾向。一些法学院毕业生在刚进入法官群体时,也抱着实现司法正义的雄心壮志,但在见证了太多干扰司法的种种无奈之后,对职业的认同感与神圣感便开始下降,选择离岗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建设法治中国,不能不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其中最关键的因素不是薪水提高多少,而是在实现“去行政化”的过程中,真正将审判案件的一线法官地位凸显出来。以北京为例,据称其法院行政后勤保障637人有法官职称,占15%;886人是院长、副院长、庭长等,占21%。也就是说,法官中有36%的人实际上不经常办案或根本不审案。有必要追问,这些不审案的人为何要占据法官的编制?
高度行政化的结果,必然是“干活多的却拿钱少”,普通法官的压力与不平衡感自然会加大。因此,要避免法官流失,必须将法官与行政管理人员区分开来,按照司法职业规律来重新设计法官的待遇和晋升,不仅给予法官体面的收入,更要将独立行使审判权落实到位,让法官真正成为法律世界的国王。
(原标题:缺乏职业尊荣法官难免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