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为何轻易被“人贩判死”所忽悠

2015年06月19日06:45  新闻专栏  作者:傩送  

  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傩送

  6月17日,微信朋友圈被一条呼吁“人贩子一律判死刑”的图文消息刷屏,一时间喊杀声一片,仿佛人人都是正义化身、复仇天使。6月18日舆情突变,一些类似于《我为什么不同意判人贩子死刑》的专家文章开始出现在各个微信公众号上,从罪责刑相适应、少杀慎杀以及犯罪心理学等角度指出“人贩一律判死”的不可行,条分缕析,相当专业。

  貌似一场理性与非理性、愚昧与法治精神的对决。随着某婚恋网站承认“人贩判死”是一起网络营销事件,“理性派”似乎占得上风——原来,那些疯狂转发并支持“人贩判死”的网友只是在帮人数钱,而从一开始就反对“人贩判死”的人也因之拥有了某种智力优越感。

  本人自始至终都未参与这场微信论战,一方面是出于对“人人喊杀”的警惕,另一方面,我很怀疑那些“喊杀”的人未必就真的不知道“人贩一律判死”在法律上绝对不可行,真的就那么喜欢死刑,真的那么容易被网络营销所忽悠。我相信没有几个人会去点开那个婚恋网站链接,很多人刚刚看到“贩卖儿童,死刑!”几个字时,几乎是出于本能,就不假思索地转发了。

  我更愿意相信,这是某种压抑已久的社会情绪的宣泄,而这种情绪被某网站精心策划的网络营销成功引爆。或者说,“人贩判死”瞬间触发了某个社会痛点,因之引发的情绪狂澜借助自媒体时代的信息传播特征开始病毒式扩散。诚然,要求“人贩一律判死”很不理智,但既然是情绪宣泄,肯定带有不理智的成分。

  拐卖儿童是一种有违天理人伦、人人痛恨的犯罪行为,然而很多人对此却有一种深深的恐惧和绝望,尤其是那些失踪儿童的母亲——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朋友圈里转发“人贩判死”消息的多半是母亲,人同此心——她们只能把这种绝望情绪转化为对根本不可能写进法律的“卖孩子判死刑、买孩子判无期”的无原则支持。这个时候法学专家们一本正经地和她们谈慎杀、谈法治,对于安抚母亲们的恐惧和绝望情绪效果有限。我相信,如果丢了的孩子能够很快找回来,十个母亲有九个不会坚持要求司法机关对人贩子“杀无赦”。

  2007年有媒体报道,中国每年约有20多万儿童失踪,而找回来的概率只有0.1%。中国民间有许多失踪儿童父母自发组建的寻亲组织,然而这些组织的功能更多只是让可怜的爸爸妈妈们聚在一起相互安慰。近年来公安机关加大了打拐力度,民间打拐行动也取得一定成效,但失踪儿童能够回到父母身边的仍然只是少数。

  美国人也经历了一个对儿童失踪深感恐惧和绝望的时期。1979年5月走失在纽约街头、此后永远消失的6岁小男孩艾坦成为整整一代美国人的痛,1981年7月佛罗里达州失踪儿童亚当被人杀害再度震惊全美,继而是1996年1月9岁女孩安铂被绑架撕票——美国人不明白:一个能够把航天飞机发射到太空并让它回到地球的国家,为什么不能够让失踪儿童找到回家的路?

  但这3名儿童的不幸遭遇彻底改变了美国失踪儿童的命运,直接影响了接下来一系列法律出台与制度更新。其中最为人所称道的是,一个名为“安铂”的失踪儿童干预系统得以建立,它可以接驳美国紧急警报系统,通过电台、电视台、电子邮件、交通提示、短信、facebook、google等多种渠道,向全国发布失踪儿童信息,包括嫌疑犯特征、嫌疑犯车牌号码等,从而彻底将失踪儿童和嫌疑犯置于全国民众的视野中。一般情况下,在商场、超市、医院等公共场所,如果父母10分钟之内找不到孩子,“安铂”警报系统就会启动。1990年时,全美只有62%的失踪儿童可以被找回,而如今借助“安铂”,这一比例已经变为97.7%。

  相比之下,时至今日我国尚未建立起一个全国统一的失踪人口信息平台。日前媒体报道的河南信阳市救助站儿童死亡事件中,连同一个城市的不同派出所之间都没能做到信息互通,救助站收留了孩子也不发布寻人启事。如此低效的救助机制,失踪儿童的父母焉能不感到恐惧和绝望?

  在一个信息交流便捷、传媒高度发达的时代,在一个公权力机构遍布每一条街道、每一个村组的国度,寻找失踪儿童竟然如大海捞针,委实太不正常。尤其是被拐卖的儿童,此处消失必然在彼处出现,彼处凭空多出一个需要吃喝拉撒的大活人来,无论如何做不到不留痕迹。警报机制、救助机制缺失之外,是否还有公权力的视若无睹?

  利用人们对拐卖儿童的愤怒和恐慌心理搞网络营销是不道德的,但这一网络事件所引发的争论无疑有价值的。而这种价值,决不仅仅局限在要不要判人贩子死刑这一法律层面上。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失踪儿童 人贩 死刑 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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