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进民营企业做什么?

2016年01月13日13:45  新闻专栏  作者:公方彬  
民营企业正在复制党的机构和岗位设置,甚至是治理模式 民营企业正在复制党的机构和岗位设置,甚至是治理模式

  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公方彬

  盘点近日新闻热点,最能引发笔者思考的,不是新年开局一周,A股两天四度熔断,7日甚至十多分钟交易两度触发熔断,也不是朝鲜核试验持续发酵,而是一个不那么起眼的消息:“复星集团纪委书记季刚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为什么关注这个消息?季刚虽然曾经担任过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并且还是上海政法战线上的“英模人物”,但却进不了十八大以来落马“大老虎”图谱。

  关键是他在集团内的两个职务:“纪委书记”、“廉政督察部总经理”。这说明我们民营企业正在复制党的机构和岗位设置,甚至是治理模式。这是不是党的组织建设,尤其是党组织进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本意,如此复制产生什么效果,或者会不会走向目的的反面,甚至异化党的组织建设,值得分析。

  许多年前,党开始在民营和外资企业建组织,笔者把这一举措理解为拉近党和企业家的关系,同时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至每一个在民营外资企业中的党员,让他们获得精神和组织归宿感。这应当属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后的必然要求和选择,是党员进入企业间流动或社会流动后的应对举措,后来看了许多相关新闻,比如,党组织如何帮助民营企业家做工人工作,调动其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终使企业走出困境,等等。于是,开始思考民营与外资企业中党组织的角色和职责定位,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企业中党组织注定尴尬。

  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之初,就在工厂企业中建立地下党组织,由于当时的阶级矛盾和利益关系很清楚,所以使命任务明晰而又简单,即领导工人与资本家作斗争,包括罢工和破坏生产工具,最终达成消除剥削的目的。新中国成立后,共产党逐步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加之世界政治生态发生巨大变化,国内阶级阶层关系、经济结构和利益分配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而不能再复制革命年代的观念和行为,甚至也不能把复制改革开放前。必须重新界定阶层关系和利益关系,因此出现了把生产力的创新推动者们纳入党组织,既然民营企业家纳入党组织,那么在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符合逻辑。

  问题是建立党组织的同时,界定和厘清其职能和责任,否则将有异化党组织的可能。今天的企业,尤其大企业,大多数采取股份制,但主导企业的一般不是普通员工和小股东,而是拥有控股权的企业老板,从利益关系上看,老板占有的是绝对利益,这就构成资方与工人间的利益矛盾,虽然不会形成旧社会那么严重的阶级对立。

  既然如此,党在民营、外资企业建立基层组织,就有一个调整之间关系的职能或责任问题。是监督老板,避免其过度攫取工人的剩余价值?还是把工人组织起来随时与老板作斗争?或者帮助老板做工人的思想工作,提升其奉献精神,为老板创造更多财富?又或者是为了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于企业?……

  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就是党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着眼点和着力点,任务相当紧迫而又繁重。季刚案件发生,很难避免新的疑惑产生,且需要作出解答。民企的纪委书记是干吗的?监督党员老板的经营合法性?还是监督工人、职员党员偷奸耍滑?如果都不是,甚至是相反,就需要对企业“纪委书记”作出重新安排,避免出现角色紊乱。更需要关注的是“廉政督察部”。何谓廉政?政是治理国家事务,廉政就是为政清廉不腐败,廉政主体应当是掌握公权力的党政官员,一定不包括企业,尤其不包括民营、外资企业。如果企业与政府对接,设“廉政”职位,并且折射出企业中的政治生态和治理模式,就不是滑稽那么简单,一定是政企关系出现了错位。这不符合执政规律,不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是加强党的领导,而党的领导力来自执政能力的不断提升,所以,在组织建设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找到出路是关键。季刚双重职务背后存在政治观和价值观问题,处理不好会异化党组织,扭曲在民企、外企建党组织的初衷,同时冲击国家治理模式。其实,在媒体十分发达的今天,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定靠建立组织来解决,在社会调节方式十分丰富,依法治国大力推进过程中,党的意志完全可以通过法规制度实现,不一定完全靠有形的组织形态,这其间有一个观念和思维问题,值得深入探讨和实践检验。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党组织 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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