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创志:“政左经右”是对中国改革的歪读

2013年11月22日13:24  海外网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决定》,引发海内外媒体的评论热潮。在一片肯定声中,也听到了关于“新一轮改革有‘政左经右’色彩”的言论。

  其实,早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就曾有外媒提出这一观点,如前港督彭定康在港媒刊文称,中国拿不出“中国模式”,认为中国不会进行政改云云。笔者认为,无论是“政左经右”论,还是“不进行政改”论,都是对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歪读,或者说,是站在西方视角看中国的改革。

  值得回味的是,在全会公报和《决定》中,多次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这不是一句套话,而是分析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的一根红线。

  全会之后,中央政治局常委刘云山在人民日报刊发题为《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一文。文章称: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根本前提下,《决定》鲜明提出“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并强调“在这一点上同样不能有丝毫动摇”。

  何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刘云山对此解释是: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结合。其实,这个解释不是时下的产物,早在中共十四大报告中,就提出了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

  既然是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就必须坚决反对任何改变社会主义制度性质的图谋,不能照搬硬套西方的“三权分立”和“普世价值”。既然要让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相结合,就应该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从实际出发,大胆引进先进的经济管理经验和技术,大胆地对传统的经济模式进行改革。

  人们看到,三中全会《决定》在“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改革主题下,就“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单列一条。

  长期以来,国有与民有、国资与民资、国企与民企这三者之间,已被舆论“强行”界定为对立关系。久而久之,国有、国资、国企这“三国”,在很大程度上被曲解为市场经济的“三大敌人”;而在某些部门眼里,民有、民资、民企这“三民”也被不同程度地误读成与“三国”水火不容的代名词。而混合所有制企业所倚重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在中国目前的现实舆情下,恰好能为政府施救“困难”民企减少舆论阻力、拓展施救空间。

  三中全会《决定》承诺,到2020年,国企上缴红利要由目前的平均15%上调至平均30%。这既回应了舆论对国企的评弹,也是对国企改革的探索。可见,只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就可以解决深层次问题,使改革保持活力焕发青春。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是一句完整的话,也是对全面深化改革性质的准确诠释。只讲前者不讲后者,很可能会陷于计划经济因循守旧的思维,改革变为一潭死水;若只讲后者而忽略前者,可能会迷失方向,改革也会走错路。站在这个角度来考察所谓“政左经右”论,不是别有用心,就是肤浅得很。

  中国全面深化改革既有着改革开放35年来的成功实践经验,也有着国外完全盲从欧美模式引发混乱的教训。总之,中国的改革不是为改革而改革,更不是为迎合所谓“西方模式”,而是着眼于人民利益和国家富强。

  (冯创志,海外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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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N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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