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劳教所转型还需立法规范

2014年05月08日02:30  新京报 收藏本文

  ■ 社论

  要消除公众对劳教局转型会不会换汤不换药的担忧,不仅只是劳教局自身的调整,而是要将其工作纳入法治的轨道。劳教此前所造成的各种乱象,重要根源正在于无法可依。

  据《新京报》报道,北京市政府已出台通知,决定将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调整为北京市教育矫治局,为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由市司法局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并未公布,将另行印发。

  自劳教制度正式废除以来,各地的劳教所都面临转型问题。多地的通行做法,是将劳教所改为戒毒所。这可能是基于现实考量,比如北京劳教局后期管教的人员中,80%以上为吸毒人员。改为戒毒所之后,原来的工作内容和人员编制,可以有一定延续性。而北京劳教局变身为教育矫治局,从名字来看,是更为彻底的转型,但在执行中,可能面临一些困境。

  在劳教制度废除之前,很多学者就建议,对于那些有违法行为,但又达不到刑法处罚标准的人,不能再劳教,而是可换以教育矫治的方式。但问题在于,《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虽然呼吁多年,却迟迟未出台。现在北京的教育矫治局已经呼之欲出,相关立法却仍不见踪影。

  应属于教育矫治内容的社区矫正,在北京其实已经试行多年。所谓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来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矫治对象主要为管制犯、缓刑犯和假释犯,其最重要的特征是让矫治对象不脱离家庭和社区进行教育改造,使罪犯能够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

  2005年北京还曾下发《社区矫正工作监狱劳教干警岗位职责(试行)》,尝试将监狱劳教干警参与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但专业人才缺乏、相关法律欠缺等,一直是待解决的问题。如果今后教育矫治的期限、场所、程序等,还是没有法律来明确,教育矫治行为会不会成为变相的劳教,就更让人担忧。

  现在,北京教育矫治局的职责情况虽未公布,但媒体发现2014年北京公务员招考职位信息库中,原劳教局已在招聘60名基层教育矫治职位人员,要求学历在大专以上,涉及法律、教育学、心理学、信息工程、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由此来看,新机构所涵盖的工作内容,将远超过戒毒一项。

  换句话说,劳教局的转型,不会只是换一个牌子,而是要有大范围的业务调整。但要消除公众对劳教局转型会不会换汤不换药的担忧,就不能仅是劳教局自身的调整,而是要将其工作纳入法治的轨道。因为劳教此前所造成的各种乱象,重要根源正在于无法可依。

  现在各地劳教所都在陆续转型,北京的探索将具有示范意义。期待北京即将公布的教育矫治局方案,是一个职责定位科学、机构编制合理的优良方案。但更为关键的是,相关立法要提速,这样劳教所的转型,才能更为科学,才能消除公众的“劳教复活恐惧症”。

(原标题:劳教所转型还需立法规范)

(编辑:SN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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