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拒手术签字致孕妻死亡事件评论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6日10:00

  “肖志军”——只需要将这三个字签在手术通知单上,两条生命也许就能得到挽救。11月21日下午4时左右,怀孕41周的李丽云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肖志军送到朝阳医院京西院区治疗。由于肖志军拒绝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在常规抢救3小时后,医生宣告李丽云经抢救无效死亡。在长达3个小时的僵持过程中,尽管众多医生的苦苦劝告,该医院的院长、110支队的警察也赶到现场,一名住院的病人甚至当场表示:如果肖志军签字,则立即奖励他一万元钱。但该男子都置之不理,直到“医生宣布抢救无效死亡时,他才喊着要签字”。

  两条人命在众目睽睽之下消亡,是自私、是贫穷、是僵化的制度、还是医患关系的紧张?社会各界围绕此事展开了深入的争论。

  一、有哪家医院敢救这个孕妇

  张田勘:家属不签字,医方可拒绝救命吗

  杨涛:到底该谁来决定患者的生命权 

  杨耕身:不签字不手术,孕妇之死医院无责吗

  杨支柱:有哪家医院敢救这个孕妇

  毕文章:不签字不手术是霸王条款

  邵建:谁绑住了医院救命的手脚

  严国亚:孕妇李丽云之死 医院就是违法

  二、丈夫拒签字,立法要救济敢于担当的人

  高永峰:公民生存权高于制度羁绊应成共识

  西风:丈夫拒签字致妻死亡敲打着医院制度

  熊培云:丈夫拒签字,立法要救济敢于担当的人

  卫生法学专家:绝不能赋予医院强制治疗权

  李万友:责任岂能在丈夫拒手术签字中缺失

  曹林:权利视角解不开拒签致死悲剧

  盘和林:我们更需要听到医院道歉的声音

  三、医疗权利不平等下的孕妇死亡事件

  童大焕:孕妇李丽云死于官僚主义

  徐锋:丈夫拒签悲剧中的信任危机

  郭伟明:丈夫拒签字背后是被压力扭曲的生活

  刘彦:医疗权利不平等下的孕妇死亡事件

  四、建议:丈夫拒签字致妻死亡的惨剧如何避免

  郑山海:丈夫拒签悲剧,制度应为生命留扇门

  吴祚来:应尽快组建医学伦理委员会

  彭联联:患者的手术权需要制度性保护

  邹云翔:英国的婴儿何以保住了生命

  郑山海:丈夫拒签字致妻死亡的惨剧如何避免

  王毅:丈夫拒签字悲剧,勿让僵化再害人

  五、请多关怀肖志军

  彭永斌:肖志军真的愚昧无知吗

  吕卫红:请多关怀肖志军

  黄晋君:肖志军为何拒绝签字

  鲁宁:别再往肖志军和李丽云父母的伤口撒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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