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永勋:这个记者节,不妨作为反思日

2013年11月08日11:16  海外网

  这个记者节有些特别,很多记者感觉五味杂陈。

  先是《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指控收人钱财发表大量失实报道,被司法机关拘留批捕,为其背书的报社也被全面整顿,声誉严重受损。或是受到这一事件的鼓舞,遭遇负面报道的农夫山泉向主管部门举报《京华时报》,称其捏造事实,进行虚假报道,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害。目前举报已被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受理。

  目前这两起事件,都尚未经过司法审判,尤其是后者,孰是孰非未有定论。但这些涉及媒体和记者的“负面新闻”,已经影响了公众对媒体的观感,损害了新闻工作者的形象,也让一些新闻从业者感到受挫和沮丧。

  并不是说记者的道德水平就更高,也不是说媒体是不能被监督的特殊职业。但个别媒体和从业者违法败德,为何会影响到整个群体的形象?从这一点说,记者这个职业,确实又有特殊之处。这种特殊性体现在,记者的职业行为,代表着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媒体被赋予了瞭望者和监督者的角色,人们对新闻工作者原本就有一定的职业和道德期待。可能正是因为如此,记者和教师、护士一样,成为少数有自己专门节日的群体。

  但不可否认,这些年记者的光环在褪色,曾经的职业荣誉感也在降低。记者的监督权看似很大,但在其他更大的力量面前,经常显得不堪一击。记者采访遇袭时有发生,各种软抵制更是家常便饭,来自权力部门的阻挠,让记者时常感到孤军奋战的悲壮。而在商业时代,资本的挤压和利益的诱惑,让一些新闻从业者两面受压。尤其是在媒体面临重大变革的当下,由于缺乏退出机制,个别媒体为了生存而突破底线,集体失格行为发生的风险越来越大。

  记者社会评价的变化,也让很多有职业追求的记者感到沮丧。即便在自己的节日,也无法感受到荣耀和快乐。很多人担心的是,在这样的舆论环境下,还能做监督报道吗?会不会报道一出来,人们不管报道的事实真假,先质疑记者是不是收了好处?

  其实,也大可不必如此悲观。对真正作奸犯科者的清理,也是对行业的净化;社会环境不佳,不应成为个人堕落的理由。新闻从业者的职业声誉,不能被个别失节者绑架。

  这个记者节,虽无太多时间和心情庆祝,但不妨将此作为一个反思日。借此重申一些常识,重建共同体声誉。

  最需要重申的一点是,揭示真相是记者的天职。记者职业所有的荣誉、享受的特殊“优待”和期望,都是基于这一点。记者被赋予合法正当采访权、有各种调查手 段和支持系统,都是为了更好服务于这一天职。记者的所有权利,都基于此;记者的所有荣耀,也系于此。除此之外,记者没有任何别的特权。

  由此可知,记者绝不是不受监督的特殊公民,失节败德和违法犯罪的记者,头上应时刻悬着法律和职业道德之剑。但与此同时,记者的正当采访权也要有法律保障,公民基本的人身和自由权利不容侵犯。自身要硬,背后的法律也硬,记者的笔头才能真正硬起来。

  (丁永勋,海外网特约评论员)

(原标题:丁永勋:这个记者节,不妨作为反思日)

(编辑:SN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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