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辉:政府赔偿不能绕过法律程序

2013年11月05日07:20  环球时报

  何   辉

  近日,广西平南县刑警酒后持枪杀人案再次成为舆论焦点。广西当地政府拟代枪杀孕妇警察赔偿70万的计划未获家属同意,引发热议。公众质疑当地政府在警察杀人后迅速做出赔偿计划,有息事宁人之嫌。

  出现了这类事件,公众关心的问题包括事件真相是什么、犯罪人能否得到依法制裁、受害者是否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等。客观地说,在这起广西警察杀人案基本事实被确认的前提下,当地政府愿意给家属一定赔偿,是当地行政机关对行政责任的主动承担。但问题在于,不论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案件审判结果都没有出来,当地政府就提出了赔偿计划,赔偿数目多少很难定论。如赔偿多了,政府就有乱花钱息事宁人之嫌;赔偿少了,对受害者及其家属就不公平。

  舆论的质疑还有另外一层原因。近几年来,不少地方一出事,一遇到人员伤亡事件,当地政府往往不知所措,无从应对。有些地方政府有了用快速赔偿来息事宁人的想法,也有些地方政府确实这样做了。不可否认,有时是当地官员为逃避严厉处罚、保住“乌纱帽”的心理在作祟。这就给公众造成一种印象:政府在花钱买稳定。更有人会怀疑,在政府赔偿做出之后,在舆论的压力变小之后,执法机关是否还能秉公执法,政府内部是否会出现腐败现象。

  此事引发公众质疑的现象说明,一方面公众法律意识已上升到一个新的层次,另一方面政府依法办事的观念还有待提高。在类似的事件中,政府支付赔偿金并不意味着法律程序就可以从简,针对事件的任何调查与对犯罪嫌疑人的任何审判环节都不可省略。政府赔偿更不能令犯罪人减免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

  从长远看,类似案件在未经审判前,政府就过早给出赔偿计划的做法值得商榷。因为这种做法,尽管有可能是出于人道主义的关怀或是主动承担行政责任,也极可能被权力和金钱所利用,诱发腐败甚至是掩盖真相。从社会层面看,还可能会让某些人产生一种错误的观念,即认为即便是犯了法杀了人也是可以用金钱“摆平”的。长此以往,将腐蚀全社会的法治精神。所以,各级政府应该学会在舆论监督的压力之下行使职责。

  政府的权威、执行力与活力,决不可能建立在滥用权力之上。社会稳定也决不可能靠金钱买到。政府的行为选择,对于社会具有强大的示范作用,决不该因一时之需而绕过法律程序走捷径。▲(作者是中国传媒大学舆情研究所副所长)

(编辑:SN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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