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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登机被拒截肢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18:37 法制日报

  1、少女登机被拒截肢案

  关键词:航空法与利益平衡

  案情简介:

  2006年1月15日,甘肃省嘉峪关市14岁女学生皮某发生车祸,右脚被撞断。经医生会诊后认为必须进行肢体再植,但限于当地的医疗条件,必须将伤者及时转院。皮某父亲及其朋友于当日13时左右终于买到了两张当天18时的机票。在一名护士长和一名医生的陪同下,皮先生和女儿于当天17时40分赶到了嘉峪关机场。但想不到的是,机场工作人员拒绝其登机。无奈之下,他们立即乘车前往兰州,18小时后,次日凌晨5时40分,在家人的陪护下,终于来到兰州军区总医院。此时,受伤的腿部已有部分溃烂,右脚再植的希望破灭了。为了保住右腿,医院创伤骨科以及相关科室专家会诊后,当即通知家属“做截肢手术”。16日中午12时许,医院做了右腿截肢手术。北京的张起淮律师在2006年2月14日正式接手此案。2006年4月5日,张起淮向嘉峪关市人民法院正式递交起诉书,以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的案由将海航列为被告人。索赔医疗费45万余元,精神损失费50万元。

  影响力:

  嘉峪关机场花季少女登机被拒截肢事件以其巨大的社会关注程度当之无愧地成为了2006年第一季度的影响性诉讼。该事件反映了中国转型社会内的诸多问题:航空法律法规如何对面临危难境地的个体和相关的整体利益间进行平衡,在情况危难而风险却又不确定的情况下该如何拯救受害人,相关的做法如何制度化法定化。对于旅客而言,为了更好地享受便利,更多地了解一些

航空运输方面的知识也是必需的,尤其是对于要搭乘飞机的危重病人及家属,及时与航空公司沟通也将有百利而无一害。但最重要的是,相关立法执法部门在类似问题处理中的职责如何承担,具有垄断地位的航空公司应如何给旅客提供舒适便利的运输服务。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保护“老幼病残孕”等弱势群体的利益,尊重消费者的权利应是这些特殊企业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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