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公司诉中大集团知识产权侵权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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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18:37 法制日报 | |||||||||
17、德国公司诉中大集团知识产权侵权案 关键词:民族品牌与知识产权 案情简介
2006年9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德国客车制造商尼奥普兰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诉江苏省中大集团外观设计侵权案。江苏中大集团公开回应:“中大A9客车是中大汽车自2003年6月份开始自主研发,于2004年底研制成功,并于2005年获得国家发改委公告,不存在抄袭之说”,中威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民族品牌的合法权益。此案被部分媒体称作“客车行业国外品牌状告中国自主品牌的第一案”。 影响力: 各方均可从自己立场出发,对该案进行解读,但意气之争于事无补。譬如德国某商用车辆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祭起知识产权大国顺手法宝,称本次“侵权案件”将成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分水岭”;而中大集团中威客车有限公司回应以“民族”砝码:原告此举在于打压中国民族品牌。且不论对错输赢,在全球化背景下,逐渐壮大的本土企业若想跻身国际市场并占有一定份额,必将遭受既得利益者的阻击,而知识产权既是破阵之矛,又是迎头大棒。 中国已经已经提前进入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大规模爆发时期,国内企业付出的代价无法估量。本案的影响力在于:再一次提醒我们,只有熟悉并参与制订国际市场游戏规则,方能争取更多生存与发展空间。对于知识产权,应有更加清醒地认识、更加深刻地理解。知识产权战略应是国家经济战略中的重要一环。据悉,中国正加紧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并有望于2007年出台。 (王振宇整理)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