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二药”假药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18:37 法制日报 | |||||||||
8、“齐二药”假药案 关键词:政府监管失责 案情简介:
2006年5月17日,卫生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停止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和江苏省泰兴化工总厂相关产品。经查,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此前已酿成多名患者死伤的悲剧。9月6日“齐二药”假药案涉案嫌疑人之一王桂平昨天被江苏省泰兴市警方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影响力: 由于药品质量问题产生的致死、致伤患者的案件,已经屡见不鲜;但此案中的主角,并非生产假冒食品的小作坊,而是通过国家GMP认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大型正规企业;销售的也并非偷偷摸摸上市的三无产品,而是通过合法渠道光明正大流通的“国药准字”号。这实在是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为什么非要患者“以身试药”付出代价之后才能发现问题吗?如果假药与劣药事件的发生,总是在无辜的患者承受痛苦之后,前期的试药过程和监察报告有什么作用?国家设置并由纳税人供养的药检部门作用何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的假药生产和上市畅通无阻,且通过了国家药监局的GMP认证,这充分暴露了政府监管的漏洞。政府药监部门作为药品质量和安全的最后担保者,是国家和公民天然的依赖对象,但这次事件却让该部门本身和“国药准字”都遭到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我国新药申请每年高达一万多种,如何让公众重新建立对中国医药产业的信任是政府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