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岚:控制机动车,功夫在车外

2013年11月06日16:07  法制晚报

  交通部门提出多项建议治堵控污,其中包括建议研究以停车泊位控制机动车增长的实施可行性,把拥有停车泊位作为申请小客车摇号的资格审核条件之一。    

  从1998年3月到2003年年底,本市曾经推行过为期五年的停车泊位证明制度,此举的初衷当然是为了调整机动车总量的增长速度,但有关该措施合理性的争议如影随形。例如,一些汽车交易市场出现了专门的“泊位贩子”,贩卖或真或假的泊位证明;再比如郊区的泊位比较宽松,可因为当时规定“购车者办理的停车泊位证必须限制在居住地2公里范围之内”,所以一些住在市区的人买了郊区的泊位证之后,又去购买伪造的房产证……总而言之,当年的停车泊位证明制度滋生了一系列问题,最终于2004年1月寿终正寝。

  如今,我们的城市身陷“霾伏”,为了进一步治堵控污,交通部门再一次提出老办法,可以说情有可原。不过细想一下,这样的建议落实起来并没有太大的意义。这是因为,和1998年相比,我们已经有了史上最严的办法来控制机动车增长速度,那就是“购车摇号制度”——甭管你有多少钱、有多少车位,只要摇不上号,买了车就不能上牌照。

  既然如此,再加一条“以停车泊位控制机动车增长”,是不是略显多余呢?打个比方,为了减肥已经确定好10个人只给仨馒头的“指标”,想多吃点也没什么可吃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再规定“没筷子的人不许吃饭”,那么您猜猜,其结果是“抬高筷子价格”还是“减少馒头消耗”?

  摇号政策不仅仅让泊位证明制度失去了根本意义,而且这两者之间还有可能存在矛盾。例如,我为了取得摇号资格去买一个或者租一个车位,可是连续数年摇不上号,这个车位也就空置在那里。这样的话,不仅个人的钱财浪费掉了,而且有限的车位资源也浪费掉了。再比如,很多小区租售车位时要求车主提供行驶证,可是没摇上号、没买到车也就没有行驶证,这就令人陷入了“鸡生蛋蛋生鸡”的两难命题。

  再往远处想想,如果泊位和买车勾连到了一起,那么会不会有人为了取得泊位证去车位宽松的郊区购买二套房?又或者,有配套车位的小区会不会因此而借机涨价?万一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泊位证”岂不是和丈母娘一样,也成了房价走高的推手?

  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显然比笔者更加专业,所以这些问题不太可能想不到。在雾霾包围和市民对蓝天的渴望当中,相关部门“鸭梨很大”,所以正在开动脑筋计划着一切简单或者复杂的办法。

  相关部门积极想办法值得褒奖,但事实上,机动车增长的“内在动力”和城市的规划是否合理,公交系统的服务是否到位密切相关,所以控制机动车增长要下的功夫应该是在车辆本身以外。

  举个简单的例子,倘若保障房不是大面积扎堆儿在回龙观等地,而是合理分散到市区各处,潮汐式运动的居民也就不会因为出行难而都想买车;如果公交车没那么拥挤,如果地铁不会总是在早晚高峰限流或者“信号灯故障”,那么很多市民出行的时候就会主动选择公共交通。

  本报评论员 庞岚

(原标题:控制机动车 功夫在车外)

(编辑:SN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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